夫妻离婚一岁的孩子怎么判?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3-08 10:41
离婚时,小孩会按具体情况判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孩子,会优先考虑交由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要参考孩子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会按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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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孩子一岁离婚应该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进行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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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1岁能判给女方,但是如果女方有以下情形的,法院会判给男方:
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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