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期末找学校归还手机,学校不还,学校是否犯法?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09 23:41
教育局规定手机没收最多为2个月。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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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没收手机是违法的。手机是私人财产,学校无权进行没收。当然,如果影响教学,学校可以收回来暂时保管,待下课放学后,归还给学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私有财产的范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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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老师收学生手机不归还可以请求学生家长向老师进行索要,如果索要之后依旧不归还的话,家长可以向学校监督部门反应或者向教育局反映。因为学校或老师并非行政机关或执法人员,没有执法权,无权扣留或没收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
没收之后,应当积极联系学生家长,将手机返还给家长。手机是当事人合法动产,当事人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就算老师上课没收学生手机,也是替学生暂时保管,下课或者放学后理应归还给学生。
当事人有权对当事人倾犯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九条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老师体罚学生犯法吗。

老师体罚学生违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老师责骂学生,只要其本意不是歧视学生,或者在行为上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都不属于犯法,相反则可能涉及违法。
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一般公安机关可对其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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